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标文件
项目名称:沙坪坝区红旗院房屋、江北区鲤鱼池1-1房屋、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房屋出租项目
出租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竞标邀请函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招租方式,对沙坪坝区红旗院房屋、江北区鲤鱼池157号1-1房屋、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房屋出租项目在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竞标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及地址 | 面积 (㎡)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竞标 保证金(元) | 优先承租权(是/否) |
1 | 沙坪坝红旗院 | 325.22 | 4000 | 5 | 1000 | 否 |
2 | 江北区鲤鱼池157号1-1 | 42.9 | 1973 | 5 | 1000 | 否 |
3 | 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 | 218.89 | 3000 | 5 | 1000 | 否 |
注:1.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19日请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阅读竞标文件,开标时视为已踏勘并已充分阅读且认同竞标文件相关条款,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1: 沙坪坝区小龙坎红旗院14-1-2-1、14-1-2-2;标的2:江北区鲤鱼池157号1-1(森柯自然印象);标的3: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
3.报价及再次报价增幅:增幅必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
4.每年租金递增标准:一次性签订 5 年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按中标价结算,合同期内第三年起在中标金额租金基础上递增5%。
5.合同细则以甲方(出租单位)与乙方(中标人)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为准,起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经营用途及其它要求
1、标的2、标的3房屋产权证为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房屋实际使用单位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标的1房屋产权证为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2、房屋移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招租业态适应区域环境,不接受污染或扰民行业。承租人需提出承租本房屋的用途,并自行负责申报相关经营资质。
4、房屋无免租期。
5、部分标的房屋存在在物业管理费,自行前往查勘时可向友邻房主问询,具体金额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
6、房屋为基础装修房,涉及行业装修以及具体使用用途须报消防、工商等行政部门由中标人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7、房屋承租需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租房保证金。
8、招租为各个标的整体招租。
三、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参加国有资产租赁竞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近二年无拖欠房屋租金及租赁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第三方费用的违约行为;
(七)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标信息的获取、报名和现场竞标
(一)竞标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起,竞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pg电子模拟器入口官网上下载(网址:http://cgj.cq.gov.cn/)。竞标人只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竞标保证金交至指定的账户,并注明保证金名称,如标的1备注为:“沙坪坝区小龙坎红旗院房屋项目保证金”,以此类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帐则视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竞标地点: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重庆市江北区红土地70号)
(三)现场竞标签到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9:30
(四)现场竞标签到截至时间:2022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五)现场竞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六)竞标当日须携带的证件
1.竞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前来参与竞标的,出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竞标保证金
(一)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保证金到帐截至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00
2、参与竞标的竞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交纳,由竞标人从其本人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单位参与竞标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标保证金)。
(二)竞标保证帐户。
户 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开户行:工行江北建新东路支行
账 号:3100 0222 0902 4919 654
(三)竞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竞标人保证金,在竞标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各竞标人提交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时需附相关内容);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标人提交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时需附相关内容)。
六、竞标招租有关规定
(一)本竞标招租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上公布(网址:http://cgj.cq.gov.cn/)。
(二)未按竞标招租文件规定的竞标保证金金额交纳竞标保证金(多缴、累计交纳均视为交纳竞标保证金无效)的,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有权拒收其竞标文件。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标人不具备招租竞标人资格要求的;
2、竞标人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3、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4、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竞标的。
(四)竞标人如对公开竞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租人要求澄清。招租人对已发出的竞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竞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租文件,一经进入竞标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七、竞标文件
(一)竞标文件 壹 份,须独立装订成册。
(二)竞标文件内容(需密封入袋):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资料
(1)竞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还应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2)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格式见附件三)。
(3)竞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4)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五)
(5)防疫安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3.其他相关证明。
(三)竞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地址、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密封袋封口上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竞标的,须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八、废标
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进行废标处理:
(一)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竞标保证金的;
(二)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无效报价;
(三)不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名、盖章的;
(四)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五)对同一标的出现多个竞标报价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流标情形
竞标当日,若招租无竞标人时,则流标。由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按规定重新招租,并可根据出租单位决定对租金价格按相关规定适当下浮,继续招租。
十、评标方法
(一)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场由中标人、出租单位在中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二)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的竞标人为一人,且为有效报价的,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示3日(网址:http://cgj.cq.gov.cn/)。
十二、签订租赁合同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出租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三、其他
(一)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进入招租现场开标室后,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严重扰乱开标秩序的;
2.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4.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5.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签署中标确认书的;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交纳所需交纳全部款项的;
6.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招租的,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租;
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国资占有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其参加区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二)竞标当日,竞标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竞标保证金交纳凭据进入开标会现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本次招租项目信息以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租文件为准。
十四、pg电子模拟器入口的联系方式:
(一)出租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97073
附件一: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报价表
项目名称: (标的x) 房屋出租项目
姓名(单位名称) | 委托 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房屋用途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报价金额 (元/月) | 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 |
注:报价须在最低限价基础上以增幅必须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1、请竞标人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禁止使用铅笔填写,最好使用打印件。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未填写的,视为无效竞标。
3、请竞标人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并用完好信封密封保存。信封有破损或提前拆启的,将视为无效竞标。
4.每个标的限填写一份报价表,同一标的不得填写多个报价或多份报价表,否者视为无效竞标。
5.请竞标人勿外泄个人报价情况。
6.请在招租公告及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信封。
7.请竞标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个人手印。
附件二:
个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项目名称)相关手续。被委托人在本次竞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竞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的 (标的x) 房屋出租项目的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次竞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岁
部门: 职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竞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入场交易竞标承诺书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我(单位)认真研读了 (标的x) 房屋出租项目 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参与本次竞标。为此,我(单位)承诺: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接受你单位公布的招租公告、招租文件及所有补遗公告(如有),并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违反该规定的,我方自愿按以上规定条款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我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我方将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于竞标成功后的规定时间内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如我方不按中标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和成交结果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意没收竞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五: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投标信息表
项目名称: (标的x) 房屋出租项目
姓名(签章/手印): |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 |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注:竞标时一并提供,便于后期退还保证金。)
附件六:
防疫安全承诺书
本人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于2022年___月___日,参加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开展的 沙坪坝区红旗院房屋、江北区鲤鱼池1-1房屋、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房屋出租项目(项目名称)的交易活动,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1.积极配合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人身体健康,无疫情接触史,不存在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
4.交易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撤离,不在开标区域内逗留。
5.本人如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不进入开标场地。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2022年 月 日
产权知晓承诺书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本人已清楚知晓位于: 江北区鲤鱼池1-1房屋、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二村47号房屋出租项目 房产归属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 ,实际使用人单位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 ,该房屋租赁期间不因产权原因而拒绝履行合同。
特此承诺。
竞标人签字(盖章/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